关于构建新就业群体服务体系的机制建议
(2026年6月28日)
一、背景依据
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2025年10月29日)明确指出,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全国新就业群体总量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意见》要求构建党委领导、党委社工部门指导推动、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部门具体推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
当前各地新就业群体服务驿站建设运营中,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服务供给与需求脱节”“建而不用、用而不长、用而不优”等问题。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解决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现就构建多元协同、长效可持续的服务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二、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多元参与、数字赋能”的原则,以服务实效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整合行政资源、社会力量和市场要素,构建职责清晰、衔接有序、运转高效的服务体系,确保新就业群体服务“建得实、用得好、可持续”,不断提升新就业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多元参与机制配置
(一)信用监督机制。引入首席信用监督官,对驿站运营及服务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督和信用合规风险评估,防范合规风险,强化履约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行政帮办服务。发挥退役军人政治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优势,设立“信官帮办”岗位,承担政策咨询、事务协办等职能,让新就业群体“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配备社会工作服务师,聚焦群体需求调研、个案帮扶、心理疏导等专业化服务。《意见》强调要加强关爱帮扶和社会心理服务,这一机制正是具体落实。
(四)社区网格化支撑。依托网格员队伍,将驿站服务嵌入社区治理网络,实现需求摸排、信息反馈与属地管理无缝对接,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民生诉求调处。引入非诉事务调解师,负责劳动纠纷、权益保障等民生类矛盾的前端化解与法律指引。《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机制,此项设置直接回应了这一要求。
(六)流动服务延伸。推行信监官车移动服务模式,通过信监官车流动驿站、线上平台等方式送服务上门,让新就业群体“少跑腿、快办事”,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便捷性。
(七)多元资本共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驿站设施建设与项目孵化,形成资源互补、风险共担的共建格局。既减轻财政压力,又引入市场活力。
(八)第三方专业托管。引入专业运营团队,承担日常运维、活动组织、数据合规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解决“有人建、没人管”的问题,提升法治化、标准化、合规化、专业化、可视化水平。
(九)政府购买服务。将核心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以合同化管理保障服务稳定性和标准化,确保“钱花在刀刃上、服务做到心坎上”。
四、解决的主要问题
上述九项机制环环相扣、协同发力,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解决驿站沦为“花架子”问题,确保服务内容贴合实际、不走过场;
——解决核心服务“不在点”问题,精准回应新就业群体真实迫切需求;
——解决服务边界模糊问题,厘清各方职责,消除管理盲区和责任推诿;
——解决“建而不用、用而不长、用而不优”问题,让驿站真正运转起来、长期发挥作用;
——统筹解决人手不足、经费短缺、服务不精、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等现实短板。
五、目标导向
最终推动形成“需求牵引、多元供给、合规运行、持续改进、信用监督”的新就业群体服务体系,有效发挥民生服务保障功能,引导新就业群体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思想、以人民至上为核心价值理念、以法礼德道为行为准则,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持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高质量发展。(信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