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拟面向社会征集 10 名义务信用监督督察
为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金融服务领域信任大市场建设事业,充分发挥社会信用监督作用,提升公众对金融服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认知,首席信用监督官联席会议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征集 2024 年度金融服务领域义务信用监督督察 10 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理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热心金融服务保障事业,坚守为民情怀,具备较强责任心。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未出现违纪违法等问题,不存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方面问题。
(六)非金融和金融产品研发、生产、经销相关从业人员,与金融服务工作无利益冲突。
(七)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未经许可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督察活动所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督察 2024 年度金融服务市场实施状况。
(二)反映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三)积极参与网络和舆论互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反映金融服务工作实际情况,既弘扬正能量,又做好监督工作。
首席信用监督官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聘不超过 10 名义务信用监督督察,并根据相关集采活动时间与地点,邀请部分义务信用监督督察参与 2024 年度金融服务行业相关活动,如出席见证集采开标现场、协助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等。
三、报名方式
个人自荐报名,有意者请于 4 月 15 日下午 18 时前将信息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cnxinjianguan@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征集的义务信用监督督察无报酬。
(二)义务信用监督督察经首席信用监督官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会遴选无异议后,由办公室正式确认,并颁发信用监督督察证件与制服。
附件:《金融服务领域信用监督督察信息登记表》
首席信用监督官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