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春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分为四部分,全面总结分析了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和面临形势,明确以规范、提质、升级建设为主线,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为基础,以高质量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支撑,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重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规划》明确,到2025年,长春市力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信用监管机制高效运行,信用应用场景深入拓展,信用服务市场蓬勃发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长春”建设成效突出,长春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数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实行信用承诺的事项占法定可承诺事项总量的比例实现100%。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欠比例实现100%。全面建成与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
《规划》从九个方面提出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健全法规标准和工作机制,加强信用法治建设,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加快信用标准建设,创新信用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夯实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信用平台功能,推动系统互联互通,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推进信用信息融合应用;三是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相关制度文件,明确标准与内容,规范开展信用奖惩,创新信用监管模式;五是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持续开展长春市信用街区创建试点工作,推进重点领域(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建设,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六是提升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大力推广“信易贷”,加强政企银信用信息共享;七是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创新应用,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诚信激励机制;八是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健全信用服务产业发展体系,支持信用产品应用创新,规范信用行业发展,培养专业信用人才;九是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活动,树立诚信主体典型示范,加强诚信教育。
下一步,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做好《规划》的宣传贯彻和推动落实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持续注入“信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