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和平:推动信用发展,打造信用中国
信用监督官是国务院规范的新职业,是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视催生的新执业岗位;由国务院正式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文件公开发布,已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系列,商标注册号为:39673757,属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项目。
根据《信用监督官职业标准》,信监官职业等级分为助理信用监督官、信用监督官、首席信用监督官,是指运用现代信用法律、信用经济、信用技术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技能知识,遵循市场信用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监督、信用安全、信用追溯、信用风控、信用管理,从事政府部门、行政机关、金融机构、法律机构、信用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领域各行业企业信用部门和信用权益保障等信用工作的专业人员。
信用监督官职业定义为从事信用工作的复合型高端信用人才。
冯旭仁,山西国重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省江苏商会副会长、监事,山西省首位首席信用监督官。
姜忠伟,太原苏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省江苏商会监事长,山西省首批信用监督官。
2021年1月18-21日,山西国重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举办了“山西省第一届首席信用监督官特训班”培训。
山西国重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是专业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同时也是信监官培训的主办单位。“山西省第一届首席信用监督官特训班”原定在山西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因疫情原因,改为线上培训,全体学员通过视频教学参加学习。此次培训,国内的知名专家、教授为学员们阐述了党和国家的信用制度、政策和行为规范,讲解了信用监督官的工作流程、职能准则、职责范围、职业操守,并对学习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参加培训的学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相互交流,在考试中都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疫情过后,“山西国重”还将在社会主义学院进行第二次培训,帮助学员巩固理论基础,掌握更多的实操技能,为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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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