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活动首站在丽水隆重举办
2018年11月22日,由浙江省企业促进会、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研究与评价中心联合开展的“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活动首站在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成功举办。
此次活动由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1818智慧法务行动计划”课题组、北京合宏威宇律师事务所、浙江万世弘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世弘道法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国兴信用评价有限公司和浙江青春创客空间等单位提供专业支持。1818智慧法务平台律师佘登位和浙江青春创客空间创业导师徐菲担任本次活动的主讲,来自丽水市的近100家企业参与了本次活动。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一直以来,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法律机构、金融机构等都非常注重信用危机、风险问题,而企业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尚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加强风险意识、提升能力素质、坚守道德底线、负起社会责任,企业才能取得更加辉煌的成果。本次活动全面响应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精神,意在进一步推进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意识及风险防范能力,以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市场经营秩序。
创业导师徐菲讲解企业信用建设与信用风险防范
创业导师徐菲从“建设维度、政策维度、产品维度、知识维度、原则维度和场景维度”等六大维度解剖企业信用建设与风险管控,使企业最关心的知信、用信、守信、维信等问题一目了然。同时,从公司风险、产品风险、广告风险、投标风险、合同风险、证书风险、竞争风险、交易风险、信用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等方面提醒全社会企业必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与信用风险意识,并建议可通过为企业信用建档——信用身份证,帮助企业分析风险、终止风险、处置风险、转移风险和承受风险。
佘登位律师讲解企业家行为与公司冶理的关系
“1818智慧法务”佘登位律师分享了“企业家行为与公司冶理的关系”。提出企业家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应当加强法律风险意识,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的能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国家和社会也应当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的良性成长。
“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活动现场
“信用”、“法制”为企业投融资、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权益保护和未来发展保驾护航,应全方位、全要素打造一个跨界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营造一个“知信、用信、守信、维信”的社会信用法治环境和信用生态圈!
信息来源: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