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山东省社会组织黑名单和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5号)有关要求,在反复研究论证基础上,我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社会组织黑名单和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布,请社会公众、社会组织、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提出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7年9月20日。
反馈意见方式:1.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31-86116068,86115218;联系人:杨宇佳;2.电子信箱反馈,sdmgjgl@163.com。
附件:
山东省社会组织黑名单和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