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对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2014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中,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原则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种打开天窗说亮话的坦荡当然不能囿于自说自话,它需要外界对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相关承诺进行细节化、具体化的评估。这其中,第三方评估的权威参与不可或缺。
这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的角色定位就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评估的“第三方”。作为国家级智库,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评估依据、对象、指标及方法除了用专业的工作法外,还用“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公众视角为重点”来进行评估。这种以普罗大众为切入点的评估,更能契合住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心。
这份第三方评估报告中,“门户网站”是上镜率颇高的词汇。因为第三方主要是通过观测评估对象门户网站、实际验证等方式。而在上周,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第三方对政府信息的评估,这都成了政府部门主动作为的方向。而这方面工作的实质性加强,也利于第三方评估准确、全面的施展拳脚。
报告中,对于各级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的成就首先给予了客观肯定。这种肯定,并非是形势上的客套话,而是举出了具体物化的成果。如广东省开通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发布各部门、各地市的行政审批事项;浙江省开通“浙江政务服务网”,集中发布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这些集中平台的建设,极大地方便了信息查询,使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地坐实。政府门户网站中,诸如此类的信息公开的集中平台,不仅成为积极探索的目标,有的已在行政审批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还罗列了一些职能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的数据。譬如,不完全统计,截至到去年12月中旬,56家国务院部门中除外交部每月召开10次以上新闻发布会外,召开发布会次数较多的有:证监会召开40余次,商务部召开近30次,教育部召开近20次,发展改革委每月2次,卫生计生委每月1次;31家省级政府中,山东省政府共召开57次,湖南省政府共召开45次,甘肃省政府共召开44次,北京市政府共召开39次;5家计划单列市政府中,青岛市政府召开了70余次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次数之量化,可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侧重面。尤其是老百姓重大关切和利益的领域。比如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就比较多,从某个方面就得出金融领域和资本市场成了老百姓经济活动的常态,在这种语境下,权威信息的指导、答疑,都能够厘清市场中的某些乱象,从而给予人们投资以更多的参考价值。基于此,“多多益善”也就成了群众对于政府部门新闻发布会的渴求。而政府部门也自然无法旁落这种权利和义务。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较为畅通以及对重大文件法规的解读及时准确等,都让第三方评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共走有加分。同时,也对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需解决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尚待完善、主动公开水平尚待提升、部分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的说明与答复规范等方面,都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未来要加强的方向。
其中,“绝大多数行政机关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让人比较关注的小细节。不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都是议事协调性的虚设机构,无编制、无固定人员,只是由一些工作人员兼职,或者临时抽调其他部门人员帮忙,一旦遇到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尤其是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难以保证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因为编制等方面的考虑,甚至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的重视不同,很多行政部门都是让工作人员兼顾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者临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来处理相关事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难以保证。对于信息公开人员的专职化方向,也成了写进第三方评估的建议之一。
“行政机关需要养成主动发声的习惯,使政府形象更加开明和开放。”这是评估报告中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处落笔。开明开放,让人充满了对政府“开门办事”的期待。而在“四个全面”的推进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相连。而要把信息公开这个政府工作建设中的“同期声”弹奏好,第三方评估的“校准”和“验音”不可或缺。这种监督和评估,它并非政府信息公开的番外篇,而是作为主要工作的递进和延续,并将一直保持下去。(谢伟锋)
原文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ov.cn/xinwen/2015-03/31/content_2840781.htm